县档案馆需要你手上的”历史印迹“
| 招商动态 |2017-03-23
盐边县档案局
关于开展档案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
各乡(镇)党委、政府,县级各机关单位、各人民团体、各企事业单位:
新盐边县档案馆已投入使用,为加强档案资源建设,充实和丰富馆藏档案资料内容,改善和优化馆藏档案资料结构,办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陈列展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《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》,县档案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档案资料征集工作,使档案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,诚请各乡镇、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给予大力支持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
征集范围:
01
党和国家领导人、省、市领导,在盐边县视察指导工作形成的讲话、题词,出席有关活动所形成的照片、录音、录像资料等。
02
我县历届任职的县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武装部领导简历、著作、照片以及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形成的照片等资料。
03
为我县建设和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知名人士、杰出人物的生平、事迹、传记、著作、照片等。
04
荣获国家级和省(部)市级各类先进集体或个人的先进事迹介绍、相关的书刊材料、荣誉证、奖杯、奖牌照片以及与领导合影照片等资料。
05
县委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主办、承办的大型经贸、文体、旅游、庆典、招商引资洽谈签约、出国考察、举办展览等重大活动的资料和照片。
06
反映我县重大建设项目具有时代特征或民族特色的民间工艺品、高科技产品和名牌、优质、特色称号产品的证书、简介、商标和其他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和照片。
07
反映我县民风民俗、风土人情、民间文化、民间艺术、民间庆典活动的相关音乐、戏曲、舞蹈、摄影、书法、美术等文艺创作作品的实物、复制件、文字图片资料和照片以及各种版本的族谱、家谱、年谱以及房地契、抵押契和借据、当票等各类资料。
08
其他具有历史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和照片。
二、
征集办法:
01
上述征集范围内的档案资料可由有关单位、有关人员直接移送盐边县国家档案馆,也可以采取信函、